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返回首页    
西安建设科技学院 推荐热门专业:建筑工程、工程造价与预算、城市规划、工程监理、给排水工程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机械设计及自动化、汽车检测与维修、石油工程、会计学、人力资源与管理、广告设计与制作、室内设计、高级护理等 2011年面向全国招生。招生对象:应往届高中或具有同等学历者均可报考。所有专业实行全日制教学,入学签订就业协议,安置就业,推荐优秀毕业生出国留学。招生热线: 029-85089698 029-88939698 13484901158(夜间)
   网站导航

学院概况
新闻中心
专业介绍
师资力量
校园文化
政策法规
就业信息
领导风采
院系设置
招生信息
社团活动
联系我们
在线留言
网上报名
录取查询
2011年民办高等非学历教育机构招生资格认定的通知
2011年民办高等非学历教育机构招生资格认定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1-7-3 2:56:00 来源:西安建设科技学院

市属及五所省属民办高等非学历教育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陕西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民办高校规范管理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06]101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市属民办高等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引导和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根据《陕西省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结合2010年民办学校年检结果及各学校的办学状况,经认真研究,现就2011年市属及五所省属民办高等非学历教育机构招生资格的认定情况通知如下:
一、允许西安生物医药技术专修学院等5所学院(省属)2011年招生;
二、允许西安桃李旅游烹饪专修学院等18所学院(市属)2011年招生;
三、西安东方科技培训学院等9所学院取消2011年招生资格;
四、西安中医药专修学院等4所学院停止一切办学活动。
各民办高等教育机构要自觉地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市教育局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认识,改进学校管理,严把招生关口,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和办学行为,努力提高办学水平。
允许招生的学院,要充分认识自身办学中的不足,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努力向更高目标迈进;停止招生的学院,不得私自招生,否则将依法严处,决不姑息;停止办学活动的学院,不得开展与教育教学有关的任何活动,违者将依法查处。
西安建设科技学院 附件:2011年西安市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招生资格认定名单


上一篇:没有上一篇
下一篇:没有下一篇
首页 | 学院概况 | 新闻中心 | 专业介绍 | 师资力量 | 校园文化 | 政策法规 | 就业信息 | 在线留言 | 网上报名 | 录取查询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西安建设科技学院    技术支持:网络中心 陕ICP备09003841号
地 址:中国·西安·航天产业技术开发区航天大道61号 邮编:710100
电 话:029-85089698 88939698 电子邮箱:xjked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