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符合学院毕业条件,并已办理离校手续的学生,均可到校领取毕业证。现将毕业证领取注意事项通知如下:1、携带本人2寸蓝底证件照2张;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3、毕业证领取地点:行政楼320室(教务管理科);4、毕业证领取时间:2011年9月15日至10月15日。注:毕业证及学籍档案须由本人前往领取,不允许他人代领。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学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