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职业教育是一种职业性的高等教育,也是一种高层次的职业技术教育。其性质和培养目标决定了师资队伍建设的特殊性,师资队伍水平作为教育质量和学术水平的决定性因素,在教学活动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师资队伍的建设要注重教师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教学基本功和现代教育技术方面的素养结合能力的提高,更要重视传统教育思想的转变和现代教育理论的学习、运用。结合职业教育的特征,转变思想,及时调整教学方式、方法,提高我院教师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水平,进一步加大对教师队伍的建设。
一、加强师德建设,树立教师良好的人格形象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和《西安建设科技学院关于加强师德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全面提高教师的素质为目的,切实加强教师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建设,加强学风和教风教育,进一步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
1、依法执教,爱岗敬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热爱教育、热爱学校,尽职尽责、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塞责,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擅自离岗,不串办公室闲谈、聊天、说笑、打闹、不干扰他人办公。不旷工、不误课,不随意缺课、调课。
2、团结协作,严谨治学。谦虚谨慎、以诚待人,团结同志,正确处理同志关系,尊重他人的人格、宗教信仰和民族习惯。不骄不躁,互相学习,协同施教。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做好课前准备工作,提前十分钟到教室门前,进教室要有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情绪,微笑进课堂,课堂语言文明规范,普通话授课,写字规范,板书工整。
3、热爱学生,尊重家长。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不讽刺、挖苦、辱骂学生,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以任何借口撵走学生,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育困难生,不歧视、冷落困难生,不偏爱优秀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认真、虚心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并为家长提供了解学生的方便条件。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
4、廉洁从教,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抑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严禁以任何借口索要、接收学生或家长的钱物、吃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打扮适度,服装整洁,不求奢华,男教师不留长发,上班时不穿背心、短裤、拖鞋;女教师不浓妆,不穿奇装异服。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禁酒后上课,不参与赌博、封建迷信活动,严于律已,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
二、严把“进口”关,全面提升后备教师的层次和水平
通过各种渠道,选留和引进掌握一定教育理论,具有一定教学经验和实践能力的本科毕业生和研究生,以提升教师教学整体水平。
1、本着为教育事业负责、为学院发展负责、为学生负责的态度,严把教师引进审核关。在相关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及研究生中选择具有一定专业能力、热爱教育、尽职尽责的青年教师,通过政治审核、摩拟授课、专业技能展示等方式,引进新的生力军。严禁拖关系,走后门,送人情等。
2、严格教师引进聘任制度。根据《西安建设科技学院<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及西安建设科技学院“教师上岗条件”的要求,新聘任的大学生及研究生应当具备相应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学士以上学位。个别紧缺专业可适当放宽为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但必须在任教起的五年内取得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党校函授学历除外)。
三、注重专业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带动教师教学水平提高
为积极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工作的决定》和教育部高教司《关于加强高职高专师资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依据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选拔培养专业带头人暂行办法》,在现有的教师中选拔、培养一批专业带头人,以推动全院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
1、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
敬业爱岗,为人师表,作风正派,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团结同志,虚怀若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坚实而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本专业某些领域具有较深入的研究;外语水平较高,计算机网络和多媒体技术应用能力强,独立制作的多媒体课件获得同行好评。
2、坚持自下而上,公平竞争,择优选拔的原则。
按照个人申报,系、部按条件严格把关推荐,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评选的程序进行公开、公正的选拔。要求治学严谨,学术造诣较高,近五年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教改和科技论文5篇以上,期中核心期刊发表1篇以上,或者在生产实践中主持完成工程设计、项目两个以上者。并且专业对口,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副高以上职称,身体健康,能承担较重的工作任务。30岁以下者须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
3、坚持学术水平与师德并重,教学能力与科研推广及实践能力并重的原则。
具备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本专业某些领域具有深入的研究;及时掌握专业发展信息,对专业发展有较强的预见性,能够较准确地把握专业发展方向。善于组织本专业教师进行教改和科研攻关,教改、实验室建设或科研推广工作成绩显著。并独立系统地讲授过至少二门主干课程,教学工作量达到平均数以上,知识渊博,教学效果好,知名度较高,在学生评教、同行评教和专家评教中深受好评,近三年内年度考核均达“良好”以上者。
四、积极开展培训工作,着力提高教师信息技术和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能力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教育技术和手段不断更新,教学中广泛使用高科技教学手段,掌握和应用现代教育技术已经成为当今高校教师一项基本功。
1、完善教学设施,为教学手段的更新提供平台。由教务处负责,汇同信息科学系、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资产管理处,根据专业课程的实际需要,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积极购置计算机、多媒体教学设备,建设一批计算机室和多媒体教室,并对现有的教学设备进行改造和完善,尽可能的满足教学所需,为教师利用现代化教育技术创造有利条件。
2、鼓励教师掌握教育信息技术,把信息新技术变成教学内容和教学实践的真正工具和手段。拔出专款为教学、生产实践一线的教师配备便携式电脑,改善教师的教学工具,并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举办电子教案、电子课件制作培训,使教学、生产一线的大多数教师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应用新技术授课,尽快更新传统教学方式、方法。
五、高度重视师资培养工作,保证师资培养经费
在办学经费紧张,教师培训经费有限情况下,采取培养经费由学校、个人共同承担的办法,对于符合学校教学、科研、专业建设及专业急需的课程,选派专业能力强,业务水平较高的教师到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生产单位进修、学习,以提高教师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
1、提高学历、学位和进修的条件。从事教学工作两年以上,具备一定的教学水平、专业实践能力,专业建设急需的教学一线教师经本人申请,所在部门、主管领导同意,提交院务会议审批后,派往国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进行与本人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进修学习;学历学位提高的教师所报专业必须与本人原所学专业或现在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在学习期满取得学历、学位后,在本院工作年限不少于8年。
2、学历、学位和进修教师培训经费核报。学院派出进修学习的教师,学费、住宿费、每年两次往返路费由学院核报;学院委培攻读学历、学位的教师,学习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后,学院按一定比例核报学费、住宿费。
六、本规定由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