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返回首页    
西安建设科技学院 推荐热门专业:建筑工程、工程造价与预算、城市规划、工程监理、给排水工程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机械设计及自动化、汽车检测与维修、石油工程、会计学、人力资源与管理、广告设计与制作、室内设计、高级护理等 2011年面向全国招生。招生对象:应往届高中或具有同等学历者均可报考。所有专业实行全日制教学,入学签订就业协议,安置就业,推荐优秀毕业生出国留学。招生热线: 029-85089698 029-88939698 13484901158(夜间)
   网站导航

学院概况
新闻中心
专业介绍
师资力量
校园文化
政策法规
就业信息
领导风采
院系设置
招生信息
社团活动
联系我们
在线留言
网上报名
录取查询
陕西省在籍学生信息修改材料要求
陕西省在籍学生信息修改材料要求
发表日期:2015-8-16 10:20:37 来源:西安建设科技学院

材 料要 求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籍注册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与高考录取时原始数据中的信息一致,原则上不能再予以变更。因以下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在校期间同一学生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不得同时更改),请严格参照要求提供材料,材料不全或无正当理由者,不予变更。

一、属于招生过程填涂错误的,请提供以下材料:

1、《陕西省普通高校在籍学生基本信息变更申请表》;

2、省级招生部门的录检表;

3、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户籍证明落款时间应在3个月内);

5、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6、学籍管理平台中带学生录取照片的个人信息截图打印页;

7、高考(中考)准考证(加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8、若属五年一贯制学生需提供中学学籍档案。

二、属于在校期间姓名生僻字、身份证重(错)号变更的,请提供以下材料:

1、《陕西省普通高校在籍学生基本信息变更申请表》;

2、省级招生部门的录检表;

3、学籍管理平台中带有学生录取照片的个人信息截图打印页;

4、高考(中考)准考证(加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5、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户籍证明落款时间应在3个月内);

6、若属五年一贯制学生需提供中学学籍档案。

(一)姓名变更的,除提供1至6项材料外还需补充提供以下两项材料:

7、本人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申请更名时的全部材料复印件(或公安部门提供的姓名变更证明,需注明申请更改信息的时间、原因,发函单位固定联系方式,加盖户籍专用章、户籍民警专用章);

8、更改信息前后的新老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曾用名一栏需体现原姓名)。

(二)身份证号码变更的,除提供1至6项材料外还需补充提供以下三项材料:

7、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制式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需注明申请更改信息的时间、原因,发函单位固定联系方式,加盖户籍专用章、户籍民警专用章);

8、更改信息前后的新老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9、涉及出生日期变更的提供原始出生证明。

 


上一篇:关于2015年 “端午节”放假及有关事宜的通知
下一篇:没有下一篇
首页 | 学院概况 | 新闻中心 | 专业介绍 | 师资力量 | 校园文化 | 政策法规 | 就业信息 | 在线留言 | 网上报名 | 录取查询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西安建设科技学院    技术支持:网络中心 陕ICP备09003841号
地 址:中国·西安·航天产业技术开发区航天大道61号 邮编:710100
电 话:029-85089698 88939698 电子邮箱:xjked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