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学院决定2014年4月5日(星期六),4月6日(星期天)4月7日(星期一)放假3天。 节假日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各教学单位要对教学秩序做出合理安排和调整,各级学生工作部门要加强学生假日安全教育,做好假日在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应急处置及稳定工作,后勤管理部门要做好后勤运行保障及伙食供应工作。遇有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员工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学院办公室 201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