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中秋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学校决定,9月6日至9月8日放假(除招生就业办公室外),共3天。其中,9月8日(星期一)为法定节假日,9月9日(星期二)正常上班、上课。放假期间耽误的课程后补。
二、注意事项
放假期间,招生就业办公室做好未入学新生的电子注册工作,其他各单位要安排好值班人员,加强重点部门防范,做好安全保卫、防火、防盗、卫生防疫、疾病和传染病预防等工作,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汇报、妥善处理。
特此通知。
二○一四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