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下达2008年全省劳动保障部门“人人技能工程”培养计划的通知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各有关技工院校、民办技术院校: 为贯彻落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人人技能工程总体规划(2007——2010年)的通知》(陕政发【2007】13号)精神,切实做好全省劳动保障部门“人人技能工程”实施培养计划下达,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人技能工程”实施要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坚持灵活招生、长短结合、创新教育培训模式的原则;坚持突出技能、服务就业、注意实效的原则。 二、各市劳动保障部门要根据下达的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规划、方案和年度计划,层层分解任务,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确保“人人技能工程”任务的完成。各职业培训机构要精心安排,认真做好教学工作。坚持“以就业为导向”的方针,深化教学改革,创新培养模式。各职业培训机构可根据专业(工种)设置和教学的需要,自主选择国家规划教材或行业(企业)培训教材,也可根据市场需求开发、编写校本教材。短期培训的内容和形式可以灵活多样,配训时间为6个月——2年。 专业(工种)的设置以数控技术应用、机电一体、计算机技术、电子商务、机械加工、电子电器维修、现代物流、旅游服务与管理等技能型紧缺专业为重点。 三、认真做好就业安置功作。各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要加强就业服务工作,积极主动联系就业单位,充分利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拓宽就业渠道,尽可能使每一位学员得到妥善安置和就业,同时,要加强就业后的跟踪服务,不断提高就业质量。 四、建立培训工作档案,加强证书管理。各承担“人人技能工程”任务的职业培训机构,要重视“人人技能工程”培训学员的档案建设和管理工作,建立“人人技能工作”完整档案和培训学员专门档案,学员档案包括学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身份证号、文化程度、联系方式、培训专业(工种)、培训时间、毕业证(结业证)和职业资格证书编号、推荐就业去向等相关材料。同时,各职业院校要加强对毕业(结)业学员资格的考试核定,对合格的学员,由学校颁发毕(结)业证书,并组织学员进行职业技能鉴定考核。 五、各市劳动保障部门要根据省教育厅等部门制定的考核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加强对有关技工院校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并将考核、检查结果及时上报。省劳动保障厅也将会同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进行考核检查,并将考核检查情况进行通报。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气围。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各职业培训机构要广泛利用省内有关媒体,大力宣传“人人技能工程”实施的重大意义和有关政策,加大对“人人技能工程”实施中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力度,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气氛。 六、各技工院校及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要认真组织,要形式“人人技能工程”季报制度,每季度要将短期培训情况上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同时,本年度本年度培训任务完成情况,要作为下一年度培训机构的考核项目。 “人人技能工程”是提高城乡新增劳动力素质的技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职业技能人才需求的重大举措,对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各项领导要高度重视,确保“人人技能工程”顺利实施。 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二OO八年六月一日 |